委托人 :哈爾濱某玻璃鋼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 :哈爾濱市某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案情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哈爾濱市某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案情回顧】
哈爾濱市某玻璃鋼制品誕生于上個世紀90年代,在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建造了廠房進行生產。在當地經營二十余年并取得不錯的經營口碑,在疫情期間還組織人員生產了緊缺的防疫物資。未曾料到,一紙《清障令》下發后,該玻璃廠就被有關人員強制拆除。企業權益遭受重創,員工利益無法得以保障,企業負責人楊先生權當場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選擇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先協助哈爾濱某玻璃鋼制品有限公司確認了起訴主體,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發現該防汛指揮部并不具備行使強行清除行洪障礙物的法定職權。盡管有兩次登報的公告以及現場送達通知,但其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在實體上和程序上均屬違法。針對強拆行為、《清障令》、《清障通告》,圣運律師協助該企業迅速提起了訴訟程序。
在訴訟過程中,防汛指揮部認為,企業的廠房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影響排洪泄洪系客觀事實,按照法律規定屬于阻礙行洪的障礙物。防汛指揮部還向法庭提交了谷歌地圖,展示了河道清理整治范圍的衛星圖及總體平面圖、局部圖。
面對這些,圣運律師認為,圖片所運用的谷歌地圖不具備中國合法審批的地圖繪制資質,準確性無法得到我國測繪主管部門的認可,而且該衛星圖、平面圖等既未提交原始數據載體,也未提供委托相關測繪公司作出平面圖及局部圖的手續文件,因此違法使用谷歌地圖所獲取的證據來源、資質、內容、形式、效力均不合法。
除此之外,針對《清障令》,圣運律師認為,相關建筑物是否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應當依據防洪規劃予以確定。而本案防汛指揮部在實施強制拆除原告廠房后才收集一些不合法、不明確河道界限的圖紙惡意認定案涉企業的廠房在河道管理范圍,并以此為由強制拆除廠房的行為嚴重違法。從程序上講,防汛指揮部在作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清障令》過程中沒有告知企業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權,以及申請復議和訴訟的權利,屬于程序違法。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在后續的二審再審程序中,法院也充分采納了圣運律師的代理意見,駁回了防汛指揮部的上訴,為該企業獲得補償奠定了有利籌碼,接連勝訴的局面也極大地堅定了委托人的維權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