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單位才能跟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什么單位才能跟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法律分析: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盡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既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防止約定不明,致使自己權益受到侵害;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避免用工單位的口頭承諾,防止將來發生糾紛,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護;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特別是對于用工單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細閱讀有關的重要條款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作為用人單位,法律允許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二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勞務合同是作為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就有關提供和使用勞動力問題而訂立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于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于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遵循下列原則訂立合同:
1.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盡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
3.對于用工單位的非法要求應予拒絕。
4.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
一、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有什么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1.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二、勞動合同管理流程圖包括哪些內容
1、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A、勞動者年齡審查;
B、勞動者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核實個人資料的準確性,以免發生不可預測的訴訟風險
C、查驗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有勞動關系;(招用勞動者時,要求其提供與前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保留原件,勞動合同流程圖,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流程圖》如不能提供需要與我單位簽定一份承諾書)
D、查驗勞動者身體健康證明
2、履行告知任務
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并保留相關證據,我們公司在《入職聲明》中有體現)
3、簽署勞動合同
簽署勞動合同時應先讓勞動者簽署,用人單位統一蓋章。這樣可以防止空白勞動合同流失及勞動者單方修改合同。
4、發放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雙方各執一份,如用人單位未交付給勞動者,可受到行政處罰,并賠償由此給勞動者造成的損失。故此,用人單位應讓勞動者簽收《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并對簽收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進行登記,統計,建議職工名冊。
三、勞動法同工同酬的規定是
《勞動法》關于同工同酬的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約定工資不明確,雙方未協商,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其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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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畢博晨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