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的都是什么人,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強拆的都是什么人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強拆是什么概念●強拆是什么行為●強拆的原因。
強拆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三、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四、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6、超越職權;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轄區無權利)。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從這些法律條款可以看出,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只能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該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但是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實施的很少,大多數情況是,由政府成立一個臨時機構,有的叫開發區,有的叫工業園,也有的交支持什么建設項目指揮部,人員由各個部門臨時抽調。政府將征收拆遷工作全部交由此機構實施,也有的縣一級政府直接將某一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委托鄉鎮一級人民政府實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組織實施。在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是,我們所說的強拆是要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擅自進行強制拆除工作,否則都是違法的。
有以下常見類型:(1)無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將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遷。(2)非法拆遷一般都是強制并帶有黑社會性質。(3)在無告知的情況下拆除。
房屋拆遷活動中有哪些當事人?拆遷當事人是指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具有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房屋拆遷人、被拆遷人。承租人等,他們在拆遷補償安置關系中所處的地位是不一樣的。(1)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2)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人,即擁有被拆除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一般來說,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則為所有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幾個共有人。(3)承租人,是指與被拆遷人具有合法租賃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承租人,如持有租用公房憑證的公房承租人;二是通過協商議定租金標準的承租人,主要是市場租賃關系中的承租人。
強制拆遷的法定流程: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根據《裁決規程》的有關規定,實施強制拆遷的時候,不得采取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非法手段進行。
你可能是說錯了,拆遷人指的是開發公司或市政部門,是項目的建設單位,個人是不可能成為拆遷人的.你所說的可能是被拆遷人,準確的說,被拆遷人指的是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就是產權證上標明的產權人或產權所有人,
1、被拆遷人名義上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產證、土地證上的登記人。2、產權房屋拆遷問題與戶口無關。3、簽署協議需要房屋所有法定繼承人,一般是子女,或者子女的繼承人同意。不能在有效期限內取得一致意見的,可能得不到回遷房屋補償,但仍可得到貨幣補償。4、繼承人協商后確定一個人代表也可以,但這個人要取得其他繼承人的授權委托書。一般都是開家庭會議,或者其他繼承人也到場與拆遷人協商,但一個人主談,不然太糟亂。在現在不動產日益升值的情況下,繼承人取得一致意見,爭取到回遷房顯得尤為重要。5、房屋取得后需要析產,要房屋的法定繼承人商定,來確定房屋的實際所有人。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 正當防衛的成立需要滿足5個要件:侵害現實存在、侵害正在進行、具有防衛意識、針對侵害人防衛、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 你說的肯定超過必要限度
這是權利不對等造下的惡果,強拆致人傷亡仍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是現實生活中鮮有人被追究責任罷了。
因為社會的發展需要,我們國家要發展,必須跟上時代的腳步,有些人卻不懂得這些只知道自己的利益。
國家其實不會虧待老百姓,但是下面的官員就不好說了,畢竟在中國,相當的不透明....看透別說透~
●強拆的人叫什么
●強拆是什么行為
●強拆的原因
●強拆是什么概念
●強拆屬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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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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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強拆的都是什么人,強拆的人叫什么
投稿:褚安璇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