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延續(xù)舊賬嗎,法律分析:新成立的公司一般是不能延續(xù)舊賬的,但是如果新公司是通過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成立的,就要對舊賬繼續(xù)。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
法律分析:新成立的公司一般是不能延續(xù)舊賬的,但是如果新公司是通過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成立的,就要對舊賬繼續(x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新成立的公司一般是不能延續(xù)舊賬的,但是如果新公司是通過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成立的,就要對舊賬繼續(x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在我國新成立的企業(yè)法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延續(xù)舊賬的。但因合并、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合并后新設的公司承繼并各方的債權、債務,分立后新設的公司對分立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如何解決企業(yè)兼并債務擔
企業(yè)兼并的債務負擔的解決辦法:可以由合并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或者存續(xù)的公司解決,法律規(guī)定,公司合并的,則原來的公司債務由合并后存續(xù)或者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如果公司分立的,則原來的債務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分立有幾種形式
1)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指一個公司將其全部的財產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別歸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公司的行為。在新設分立中,原公司的財產按照各個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質、宗旨、業(yè)務范圍進行重新分配組合。同時原公司解散,債權、債務由新設公司分別承受。新設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為前提,成立新公司。2)派生分立,又稱存續(xù)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的財產或營業(yè)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在存續(xù)分立中,原公司繼續(xù)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xié)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xù)保留法人資格。
三、轉讓公司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轉讓的債權債務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第一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文關聯(lián)的相關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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