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因素2025,決定拆遷補償的4個因素,最后1個很重要,決定拆遷補償的4個因素,最后1個很重要!
(一)調查確認知情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征收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老百姓可訴程序。
(三)評估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征收方指定評估機構,有何意義?
(四)房屋補償方式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五)補償方案及修改參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六)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老百姓第二可訴程序。
(七)依法享有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在此老百姓不難看出,通俗講就是拿錢走人。
(八)最后救濟權。在我們以往辦理案件過程中,普遍存在被征收人因補償不理想、不合理、不公平的情況,從而引起各種不當行為。在此提醒廣大的老百姓法律指定的宗旨以人為本,公平,平等,維持社會穩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有沒有用呢?您不去用就是個擺設,只制約與你,都不去嘗試的話,莫要說無用。
1、調查確認知情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2、征收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老百姓可訴程序。
3、評估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4、房屋補償方式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5、補償方案及修改參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起訴權。
7、依法享有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在此老百姓不難看出,通俗講就是拿錢走人。
8、最后救濟權。
協議拆遷的前提就是拆遷機構與被拆遷戶之間訂立拆遷協議,所以拆遷協議是協議拆遷的基礎,合法的拆遷方式除了協議拆遷之外,還有合法的強制拆遷,即由行政機關決定的強制拆遷和人民法院判決的強制拆遷,其一般都是由行政執法機關和人民法院的執行機關實施的。
1、調查確認知情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2、征收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老百姓可訴程序。
一、農村房屋拆除協議多久可以拿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房屋拆遷部門要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拆遷補償款,支付補償款后才能拆遷的。
二、拆遷協議是否可以違約
1、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撤銷或確認違法。房屋拆遷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許可,如果政府行政許可行為被撤銷或確認為違法,據此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的合法性就存在問題,當事人可依法請求確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無效。
2、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房屋拆遷依托于房屋估價機構的估價行為,如果房屋估價機構不是依法選定的,或者房屋估價機構不依法進行估價,或者房屋估價結果顯失公平,當事人可依法請求變更或撤銷《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
3、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如果在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過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情形,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協議。如果《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則可以追認該協議無效。
法律分析: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那么,怎么樣才能拿到一筆不錯的賠償金呢?怎么樣才能將自己的利最大化呢?會有哪些技巧呢?
首先要知道自己能補多少錢 這是談判的最基礎工作,恰又是難度最大的一件事,要求過高,脫離實際,必將適得其反;要求過低,擔心吃虧還被別人笑。
所以,選則一個最好方案和底線很關鍵,這就看被拆遷人是否熟悉拆遷法律和房屋評估知識,如房產為居住,市場價值50萬,加上搬遷費、過渡費等55萬,這就是談判尺碼,上下浮動,貨幣補償或價值相等的房產調換均可。對于一些復雜的,如面積爭議、住改商價值認定、違章建筑等問題盡量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認識追求更大利益,適當時候再讓步靠籠。
其次要知道對方是怎么想的
因為談判中要有一半左右的時間要去聆聽對方說話。聽了能不能做出正確地分析和判斷?能不能找出對方的軟筋或破綻?這些都是能不能實現談判目的的關鍵。聰明的談判高手不僅善于聆聽,而且還能夠啟發對方多說話,同時,在對方說的時候,不要打斷對方,不要怕冷場。在對方有一種;言多有失的警覺時,要盡力地,諄諄善誘。還要隨著對方策略的轉換而轉換,或者是設法把對方思路引向自己的策略中來。這樣才能談笑風生之中,掌握談判的主動權。
不把對方逼入絕路
拆遷人尤其是商業開發的拆遷,他們更希望的是能夠早日完成拆遷進度,通常在非原則性方面,比如說補償,還是愿意讓步的。所以,被拆遷人要靈活掌握談判當中的堅持與讓步,把握住最佳的火候。有些被拆遷人提出不滿足要求就是不拆,一拖再拖,非要逼拆遷人動用政府力量達到拆遷目的,搞的雙方都付出代價,其實這樣也不是辦法,所以在征地拆遷當中還是要靈活運用談判技術。
抓住拆遷人的弱點
拆遷人有時自己都不知錯在何處,如主體不符、許可證不合法、拆遷程序違法、評估違法等,所以在征地拆遷當中要抓住拆遷人的弱點,往往會使談判利益增大。
對此,拆遷律師提醒,如果真的遇到比較棘手的拆遷問題,希望大家能通過正當的手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找專業拆遷律師或是專業拆遷律師事務所為大家來解決事情。切忌使用爆力的行為,這樣也有可能會使大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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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拆遷補償的形式有下面幾種,房屋拆遷的基本原則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衛雅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