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能享受國家津貼旱田補嗎,一、外嫁女能享受國家津貼旱田補嗎外嫁女是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外嫁女”不必然喪失獲得征地補償款的權利,外嫁女的戶口未遷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產和生活,與娘家所在地村集體土地為其基本生活來源的,說
一、外嫁女能享受國家津貼旱田補嗎
外嫁女是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外嫁女”不必然喪失獲得征地補償款的權利,外嫁女的戶口未遷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產和生活,與娘家所在地村集體土地為其基本生活來源的,說明其與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存在較為固定的生產和生活關系,應認定其仍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條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二、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綜上所述,外嫁不等于一定會喪失分配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權利,不過,如果戶口已經遷入男方家庭,這時候當事人就不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原則上屬于男方家庭成員,是不能請求分配土地征收補償費的。
三、出嫁女補償款分配問題
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給予補償款的,出嫁女應當獲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時分配的土地面積的補償款,在家庭獲得土地補償款后應分給出嫁女一份。
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沒有隨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贍養父母的,出嫁女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
四、補償款的發放原則
補償款按照家庭為單位發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積確定補償款。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
原則上誰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時其作為家庭成員分配到了應有的一份土地)誰就有權利分到錢,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沒有遷戶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因此,其依然享有戶籍所在的征地補償款的相應份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出嫁女分配問題,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給予補償款的,出嫁女應當獲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時分配的土地面積的補償款,在家庭獲得土地補償款后應分給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沒有隨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贍養父母的,出嫁女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條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外嫁女”不必然喪失獲得征地補償款的權利,外嫁女的戶口未遷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產和生活,與娘家所在地村集體土地為其基本生活來源的,說明其與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存在較為固定的生產和生活關系,應認定其仍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條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外嫁女是否有權獲得土地補償款
●外嫁女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
●外嫁女是否有權利分得土地補償款
●外嫁女能不能享受征地補償
●外嫁女能享受娘家扶貧待遇嗎
●外嫁女是否可以享受娘家征地款
●外嫁女能得到補償嗎
●外嫁女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
●外嫁女子女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
●外嫁女能否獲得土地承包
●吉林省《四平市區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辦法》明確了征收菜田(溫室、大棚、露地)、水田、旱田補償標準: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來源:頭條-外嫁女能享受國家津貼旱田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