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2025,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一、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 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承包經營權終止,但承包人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一、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經營權自動終止嗎
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承包經營權終止,但承包人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條 【法律文書或征收決定導致的物權變動】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第三百三十一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定義】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等農業(yè)生產。
第三百三十八條 【承包地的征收補償】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獲得相應補償。
二、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物權的一種,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后,國有征收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終止,而土地承包人可以獲得相應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權可以有償退出。對放棄土地承包權的農戶會依法得到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三條 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并向發(fā)包方備案。
第四十二條 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但受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二)棄耕拋荒連續(xù)兩年以上;(三)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tài)環(huán)境;(四)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法律分析:在承包期以內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fā)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yè)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法律分析:不能收回,相關法律明確規(guī)定承包期間不得收回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zhèn)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fā)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承包村里土地到期村里有權利收回。因為法律規(guī)定,承租土地使用權期滿,承租人未申請續(xù)期或者申請續(xù)期未獲批準的,國家可依法無償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土地原狀。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fā)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承包開荒地還沒有到期,村里有權收回嗎?
承包村里土地到期村里有權利收回。因為法律規(guī)定,承租土地使用權期滿,承租人未申請續(xù)期或者申請續(xù)期未獲批準的,國家可依法無償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土地原狀。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fā)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農村宅基地,村里有權收回嗎?
宅基地村里有權收回,但要符合一定條件。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用途的土地。農戶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但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且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委會可在以下情況下收回宅基地:宅基地自申請之日起閑置兩年的情況;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權自然被村委會收回;宅基地面積超出當地標準,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可能會被收回。法律依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 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qū),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村莊規(guī)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村莊規(guī)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huán)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出嫁女,戶口未遷出,村里要收回土地,要求交承包款,可以訴訟嗎?
一、 如果出嫁女,在新的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土地,村里是無權收回承包土地的,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依法要承擔侵權責任。戶口未遷出,就還是本村集體成員,村委更無權收回承包土地,出嫁女完全可以拒絕,必要時,通過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解決。法律鏈接:《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二、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三、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其擁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一定社會形態(tài)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現。土地所有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權的行使必須符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土地所有權內容包括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同時對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權利有三條重要的限制四、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違反其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義務。3、土地所有權禁止交易。我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村里不續(xù)簽怎么辦?
承包合同到期不續(xù)簽的,可以先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繼續(xù)達成續(xù)簽的協議;如果協商不成發(fā)生爭議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也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來解決爭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發(fā)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發(fā)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fā)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六)違約責任。第五十五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五十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請問,農場有權收回我們農民耕種的土地承包權嗎?
交由別人耕種的承包地承包人有權索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本辦法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fā)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轉包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xù)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土地承包權一般可以通過有償的方式退出。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承包合同生效后,發(fā)包方不得因承包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經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由該農戶同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fā)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
一、《福建省農村土地承包法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
農村土地發(fā)包方應當與家庭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未簽訂的,應當及時補簽。對補簽承包合同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補簽承包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承包方頒發(fā)相應的權屬證書;對本規(guī)定實施前已經簽訂書面承包合同而未取得權屬證書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本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承包方頒發(fā)相應的權屬證書。
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fā)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發(fā)包方案,以及集體所有的林地、養(yǎng)殖水面等農村土地承包費標準,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二、承包經營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承包經營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經發(fā)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
2、發(fā)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yè)戶口轉為非農業(yè)戶口,或者全部遷徙并落戶外地的;
4、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xù)耕種土地,本人自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5、由于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準占用的;等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條
承包合同生效后,發(fā)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條
經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由該農戶同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fā)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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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土地承包經營權被征收,承包土地遇到征收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錢澤
內容審核:李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