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2025,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一、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 征收部門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并且不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時,被征收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征收補償決定。
一、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
征收部門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并且不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時,被征收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征收補償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補償流程
第一步:發布擬征地公告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在擬被征地村集體范圍內發布擬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詢擬被征地人意見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擬被征地所在的鄉鎮政府,就擬征地公告的內容征詢擬被征地村民的意見。
第三步:對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調查登記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同擬被征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擬被征土地的信息進行調查,并由國土部門進行調查登記。
第四步:擬訂“一書四方案”并上報審批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并將材料一并向有審批權的機關進行報批。
第五步:發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政府或國務院征地批準文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體范圍內對征地批文的內容進行公告。
第六步: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縣市級國土部門根據省政府或國務院所批準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報審批補償安置方案縣市級國土部門應當將草擬的補償安置方案和聽證會上各方發表的意見,逐一上報給本級人民政府進行審批。
第八步:土地補償登記被征地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明到公告規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開發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實補償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機關按照規定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后,被征收人則應當將土地按期交付。
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征收部門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并且不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時,被征收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征收補償決定。
征收范圍確定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國土、規劃、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門暫停辦理征收范圍內的相關手續。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和暫停辦理范圍,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相關部門在征收范圍內按照職責暫停辦理下列事項: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分割、贈與、出租、改變用途;
(三)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為注冊地址設立、變更工商登記;
(四)戶口的遷入、分戶。
一、單位和個人各擁有產權比例的公房拆遷了補償怎么分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管理部門與被拆遷人協商拆遷補償的問題,如果公房的產權是共有的,與所有產權人協商,協商確定后簽訂補償協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如何評估一個拆遷房屋的價值
拆遷房屋的價值評估,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征收評估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明確評估對象。評估對象應當全面、客觀,不得遺漏、虛構。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受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征收范圍內房屋情況,包括已經登記的房屋情況和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結果情況。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認定、處理結果進行評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國家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需要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按照本章規定辦理。
撤銷行政征收補償決定如下:存在補償價低于市場價、征收補償計算違法等情形,可以撤銷征收補償決定。拆遷戶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由行政機關作出處理后予以撤銷。
一、租的商鋪遇到拆遷,房東不把補償款給租戶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出租的商鋪進行拆遷,出租人不將補償款給承租人的,承租人可能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利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不給安置房怎么辦
拆遷不給安置房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于房屋征收部門所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三、確認強拆違法后多少時間提起復議
違章建筑在下達行政告知書后60天內可以行政復議。對違法建筑強制拆除的,在拆除前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如果是房屋強制拆遷的,當事人對強制拆遷不服的,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征收決定違法怎么處理
房屋征收決定是政府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公益項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的行政決定,房屋征收決定作出時應當附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請行政復議和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收補償決定的內容違法的,被拆遷人應該第一時間收集證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利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征收決定違法有哪些條件
征收決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不違法:
1、必須有合法的征收主體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4條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進行組織實施。其第5條進一步規定,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具體工作,并對單位的行為負責。
2、必須有針對補償方案的征求意見環節
根據590號令的規定,在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市、縣級人民政府組建的征收部門(一般為某政府征收辦公室),應當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進行論證并公布來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必須有四規劃一計劃等基礎性要件
這一部分通常會與意見征詢部分同時進行。根據590號令之規定,進行征收項目,在程序上首先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對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一般在很早就會進行公示,這次征收只是審查本項目是否符合上述城市發展的總規劃。具體程序是由建設單位向發改委、規劃委、國土局以及人民政府、人大等單位發函進行申請,并由這些單位回函批準。
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款足額存儲、暫停公告
在一個項目確定要征收后,要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階段,根據一些地方的規定,若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超過300戶的,房屋征收決定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三、征收決定做出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政府征地批復違法的,征地批復是可以撤銷的,被征收人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征地審批。
我國法律規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政府征地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布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政府拆遷房屋需要的手續有: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
(4)根據當地的政策文件、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政府違法征地的官司能打贏嗎?
對違法違規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而打官司的,一般都可以贏。
違法征地維權的方式有:
1、可以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舉報。
2、網絡舉報:國土資源部舉報信箱
3、尋求媒體幫助。
4、向征地部門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級政府投訴。
5、向法院提起訴訟。
違法征地舉報材料有:
1、非法占地的單位或個人名稱、住址;
2、占地位置、面積、土地類別;
3、占地時間、占地方式、用途;
4、請求事項等。
征地批復是否可以不公開?
征地批復是屬于政府重點公開的信息之一,所以征地批復是要公開的,如果政府不公開的,公民有權申請公開相關征地信息。
征用土地不公告可以拒絕交付土地。征地公告是政府部門征地的權力來源之一,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將征地批文送達給被征收人,以告知被征收人此地正式開始征收。在征地批文沒有被公告之前,被征收人有權拒絕征地并繼續進行耕種,在征地公告作出后應當全部給予補償。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擬訂征用土地方案:由擬征用土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
2、審查報批:報有批準權限的上級政府批準;
3、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準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村予以公告;
4、征地補償登記;
5、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開發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什么區別?
政府征地和開發商征地的區別有:
1、征地主體不同,征收的主體必須是政府,而且必須是市、縣級人民政府,像鄉鎮府、鎮政府不具有發布征收決定的資格,而拆遷的實施主體一般是開發商,土地儲備中心等非政府機構。
2、拆遷的目的不同,拆遷的目的大多數是危改項目、城市基礎建設、私自企業發展、拓展項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確規定的,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
開發商征地的程序有:
1、建設單位依法設立的有關證明;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材料;
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
6、占有耕地的,提出補充耕地該案;
7、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地區的,應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8、提供地價評估報告。
政府不履行征地協議怎么辦?
政府不履行征收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征收補償協議。
征地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
1、擬定征地方案;
2、審查、報批及批準;
3、征地方案公告;
4、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組織實施;
5、清理土地和實施征地、
有什么法律法規可以懲治政府的違法征地?
可以懲治征收方的違法征地行為的法律法規包括土地管理法、刑法等。
如果發現有基層政府有違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級人民政府舉報,問題嚴重,構成犯罪的,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舉報。
發現違法占地行為,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止,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查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
1、未批先用、越權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審批權;
2、規避審批權,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違法;
3、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集體土地非法入市;
4、非法圈地,違規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大學城等。
律師回答
政府征地批復違法的,征地批復是可以撤銷的,被征收人對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征地審批。
我國法律規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延伸知識】政府征地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布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四條,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理
●征收決定違法,還能下補償決定嗎
●征收決定被確認違法
●征收決定違法的補救措施是什么
●征收違法之后誰承擔責任
●房屋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
●征收決定確認違法的法律后果
●征收決定是否合法
●征收程序違法可以按最新政策
●征收決定如何撤銷
●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理
●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怎么辦理
●征收決定違法的補救措施是什么
●征收決定被確認違法
●征收違法之后誰承擔責任
●房屋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
●征收決定確認違法的法律后果
●征收決定是否合法
●征收程序違法可以按最新政策
●征收決定如何撤銷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征收決定違法,還能下補償決定嗎,房屋征收決定違法,但不撤銷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潘茹伊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