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調高征地拆遷補償標準2025,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標準2023是什么,一類地區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3、7萬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2、8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2、3
一類地區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3、7萬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2、8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2、3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1、9萬元/畝。
征地建設是國家前進發展的一條道路,自改革開發以來,為了讓人民更好的安居樂業,國家需要占用土地建設來完善人民的生活。但是,對于一部分貧困地區的農戶來說,占用他們的土地就相當于切斷了他們的經濟來源,所以實行征地補償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各個地區的標準都不盡相同,那么,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請看下文。
一、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自7月1日起,全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全面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征地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另行計算。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按以下標準執行:征收耕地、其他農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設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3.7萬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2.8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2.3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1.9萬元/畝。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標準和地區劃分見附件。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適度提高、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依據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公布和實施工作。調整后的征地補償標準不得低于省政府規定的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標準和當地現行的征地補償標準,并明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構成比例。2012年以來已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的市、縣(市、區),如征地補償標準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調整,但需重新進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適時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浙江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264號),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對應”的要求,根據征收耕地及其他農用地的數量合理確定參保人數,足額計提社會保障風險準備金,逐步提高政府補貼標準和社會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開民主、公平公正確定參保對象,維護好被征地農民知情、參與等民主權利。被征地農戶承包地被征收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從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預留機動地中調劑安排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征地農戶承包經營的,參保對象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推選產生;未調劑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農戶家庭成員參保?!?br> 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與相關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政策。從2014年7月1日起,經核定屬于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新增被征地農民和已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可按照相關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具體銜接辦法由各地制定。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政府補貼資金由用地單位承擔。
三、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制訂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政策,免費為被征地農民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對吸納勞動年齡段內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就業的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鼓勵企事業單位吸納被征地農民就業;勞動年齡段內的被征地農民,自謀職業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法在工商登記、稅費減免、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政策支持;被征地農民經就業培訓后仍未能就業,生活確有困難的,市、縣(市、區)政府應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費。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所需的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資金,以及按規定安排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生活補助所需費用納入同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四、支持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從當地實際出發,按照征地面積或集體經濟組織規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級留用地、二三產物業或集體經濟發展資金,支持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將政府安排的村級留用地、二三產物業、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直接分配給農民個人,要專項用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通過收益分紅的形式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增加農民收入。
當地政府為集體經濟組織安排村級留用地的,在符合城鄉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可以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委托政府開發或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作開發;政府為集體經濟組織安排二三產物業的,可以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經營;政府為集體經濟組織安排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優先用于購買二三產物業,發展物業經濟,確有需要的,可以用于新農村建設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
支持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具體政策由各市、縣(市、區)政府制訂。
五、加強征地補償費分配和管理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制訂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指導原則和政策,加強征地補償費分配和管理,并建立資金專戶,加強資金監管。被征地農戶的承包地被征收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調劑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征地農戶承包經營的,征地補償費中的安置補助費應當分配給被征地農戶,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發放記名銀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發放給被征地農民,減少中間環節,防止被截留、擠占和挪用,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
六、加強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相關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各地調整完善征地補償標準具體政策制訂工作;省財政廳負責征地補償資金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支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省人力社保廳負責研究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指導、監督各地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促進政策的調整完善工作;省農業廳負責指導、監督各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和管理辦法的制訂以及集體經濟發展等工作。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調整完善工作,制訂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并報省國土資源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農業廳備案。對未按照要求完成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調整完善工作的市、縣(市、區),暫停土地農轉用、征收審批。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做好新、老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銜接工作,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順利實施,平穩過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關于調整完善征地區片綜合價補償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規范征地行為,依法保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14〕1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完善江山市征地區片綜合價補償標準?,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征地區片劃分。全市范圍內征收集體土地按區位條件劃分為四個區片,各區片范圍見附件1。
2、征地區片綜合價補償標準。征地區片綜合價補償標準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者占比分別為60%和40%。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2。
3、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1)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包含一般農作物、各類油茶果樹、蔬菜大棚、苗圃、苗木移植、零星建(構)筑物、一般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等費用。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2。
(2)青苗、附著物原則上采取按實清點補償方式,但最高不得突破包干標準。城市規劃核心建設區范圍內(東至衢江公路,南至規劃中的景星東路、景星路、景星西路,西至西山山脊線、浙贛電氣化鐵路,北至黃衢南高速),可以由征地責任主體在包干基礎上再支付不超過1萬元/畝的附著物補償費。
(3)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由征地責任主體按項目征地總面積計算總額支付給被征地村,由被征地村根據項目自求平衡原則,并結合歷史傳統、約定俗成制訂分配方案,報鄉鎮(街道)備案后實施。
(4)墳墓遷移、骨灰盒、墓碑等費用補償標準為2000元/單穴,3000元/雙穴。墓穴費由征地責任主體另行支付給墓穴建設維護單位。
(5)項目征地范圍內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項目總包干補償費確實難以平衡的,由征地責任主體牽頭,會同當地鄉鎮(街道)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相關補償進行評估,并經相應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由市國土局匯總報市城鄉建設征地拆遷工作聯席會議審議。
(6)征地范圍內的合法房屋按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政策另行補償。
征地補償標準每年都會有所改動,大家要以新一年發布的標準為主。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標準內容如上文所述,不僅保障了征地農民的養老生活,還支持發展農村的經濟。政府應按照國家法律來征收農民土地,可以先補償再征收,如有發現違法征收的情景,大家可以拒絕協議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廣東省征地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2、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3、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4、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5、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6、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23國家征地補償標準如下:1、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即采取產權調換方式的補償標準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其中,償還面積與原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計算結構差價,償還面積超過原面積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面積不足原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結算;2、貨幣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法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除房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算依據。拆遷的法律程序如下:1、在政府作出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綜上所述,有關部門進行拆遷應當向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補償,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拆遷,出具相應的文書?!痉梢罁浚骸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關于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等有關問題的意見
●關于調整征地補償的通知
●拆遷調整
●提高征地補償標準
●加大征地拆遷力度
●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
●加快征地拆遷速度
●關于調整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有關政策的通知
●提高拆遷補償
●拆遷調節系數
●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標準2023是什么意思
●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標準2023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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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村征地補償款的有關規定2020
●廣東省農村征地補償多少錢一畝
●廣東農村征地補償款怎么分配
●廣東農村征地最新規定
●廣東最新征地補償
●廣東省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關于調整征地補償的通知,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曹睿嘉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